中国石油四川销售油料分公司2025-2026劳务派遣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40-FW1604-01
本项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油料分公司2025-2026劳务派遣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油料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为企业自有,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项目背景概况:服务项目: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新一轮劳务派遣公司。此次招标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预估金额230万元/年,含税。
- 招标范围:中标人按照岗位要求派遣合格的岗位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劳务服务,具体派遣人员人数、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职责、到岗时间等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认后另行通知中标人。
派遣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加油操作、现场服务、收银服务;非油商品的现场促销推荐(包含优途APP、昆仑加油卡等业务推广等);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设备设施管理及保养,服务现场、卫生间、宿舍、小食堂的日常保洁保养,非油商品堆头管理,绿化带管理,便利店商品管理)、机关、片区服务中心及片区的操作辅助岗位工作等。
-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四川销售油料分公司下属加油(气)站、片区、机关。服务期间甲方新投运加油(气)站自动纳入双方合作范围。
- 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价格以实际结算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预估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管理费130元/人/月(含税),含附加及代征,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人·月×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员工数(不足一月的按照实际天数结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 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管理费固定单价,最多保留1位小数,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一位小数,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按照油料公司相关政策和标准支付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油料公司每月根据人工成本、管理费金额、增值税及附加税据实支付中标人劳务费。每月结算费用为每月人工成本总支出费用+管理费中标价*实际派遣人数(不足一月的按照实际天数结算)。
- 人员配置情况:共需配置劳务派遣人员约21人。
-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会计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月上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5.1 -*5.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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