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宣发改审(2025)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5)5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鸿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2万m³/d,远期规模为2.3万m³/d;新建再生水厂及应急池各1座,再生水处理规模为2.5万m³/d,其中近期产水规模为1.2万m³/d,远期产水规模为1.5万m³/d,应急池规模为2.5万m³,配套中水输水管网8km.及相关配套。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地形图测量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时,由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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