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第五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17125115-26004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6-00122
3、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四医院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第五批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69(万元)
6、最高限价:53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其中第一包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地铁安全监测服务,最高限价300万元;第二包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工程检测、桩基检测、绿色建筑检测),最高限价225万元;第三包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检测二维码标识服务,最高限价13万元。详见附件或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第二包:1.桩基检测须满足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要求,检测报告出具满足现场相关验收时间的要求。2.工程检测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武汉市第四医院常青院区运动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止。3.项目竣工备案前30天,须完成绿色建筑检测并获得最终成果文件。第三包: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0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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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第二包:(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需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2)投标人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单位类型需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承担消防检测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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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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