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文体商业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文体商业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601-510699-04-01-987492】FGQB-000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经开盛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经开盛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601-510699-04-01-987492】FGQB-000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千岛湖路与庐山南路交会处西北角。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含室内改建工程,以及运动场馆工程、标识标牌、文化宫、演艺音乐厅工程、光彩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弱电智能化改造工程、屏幕亮化工程、总坪工程等。
2.3设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评审以及后续所有配合、服务等所有设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或建安费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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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