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2025年度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2025年度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林发【2025】138号、凉林发【2025】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林发【2025】138号、凉林发【2025】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缘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冕宁县;
2.1.2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1.1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26处;草原改良0.405万亩;
2.1.3 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作业设计所示全部内容;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5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
(1)施工期为X个月,即年月至年月;
(2)养护和管护期为X个月,从年月至年月。
2.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8 其 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造林营林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不含800万)的营林造林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林学会颁发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造林营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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