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项目名称)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服务(招标类别)HB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3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1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汉广高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① 资本金20.2%,银行贷款79.8% ,招标人为四川汉广高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服务(招标类别)HBFW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悦来互通,新建路线经岳池县苟角镇、花园镇、白庙镇、酉溪镇、镇裕镇,武胜县烈面镇、胜利镇,止于武胜县宝箴塞镇西侧川渝交界处,顺接重庆市规划待建的合川至广安西线高速公路。
项目路线全长约76.3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3.0x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 12862.495 米/56座,其中特大桥 758米/1 座,大桥 11734.495 米/50 座,中桥 370 米/5 座;设置涵洞及通道 180 道;设置隧道 749.0米/3座,均为短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 10 处(含改建悦来枢纽1处、新建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6处),分离式立交52座,渡槽1座;设置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6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条,共计7.68 公里。其中岳池西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苟角、酉溪、烈面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镇裕互通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2.2 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与初步设计批复一致,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 级,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己编制完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9月27日以<<关于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广环审批(2025)25号)进行了批复。后续如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X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全线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的全过程环保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环保监测、环保咨询及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1)环境保护咨询: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保护咨询,并定期提交咨询分析报告,提交环境咨询总结报告等工作。
(2)环境监测:根据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对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
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敏感区域应当布设固定监测设备,监测设备应当满足数据记录与提取。
(3)生态监测: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定
期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将生态监测结果以年报方式定期反馈给建设单位,结合施工期生态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制生态监测总结报告。
(4)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
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5)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如有):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过程中存
在达到变更相关标准时,开展环评报告书变更工作,协助送审以取得相应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4.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号为 HBFW标。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 本公告附表一。
2.4.3机构设置
HBFW 标段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服务按一级机构设置;
2.3.4环保监测、咨询及验收服务期限
HBFW 标段:施工准备阶段 0 个月,施工阶段 36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 个月。
注:投标人应考虑项目工期、里程、作业点分散及分阶段咨询、监测及验收等对人员的安排以及对咨询、监测及验收费用的影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HBFW标段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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