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56高导联脑电采集监测系统(神经外科)采购项目
品目1:256高导联脑电采集监测系统 1套 进口 神经外科
一、主要技术参数
1.计算机系统:中央处理器:≥i7处理器;内存:≥16G;硬盘:≥1T;光驱:DVD刻录;鼠标、键盘:USB接口;网卡:≥1000MB;显示器:≥27寸,分辨率≥1920×1080。
2.放大器:
▲2.1通道数:256个脑电通道,≥16个差分通道,≥16个直流通道;具备独立血氧接口,外部触发信号接口,事件打标通道等。放大器为前置放大器,电极板与放大器一体化设计。
2.2放大器与主机数据传输方式:以太网。
▲2.3放大器能够接入同品牌皮层刺激输入:放大器内置皮层电刺激器矩阵模块,可连接同品牌电刺激器实现脑功能定位。
▲2.4输入阻抗:≥200MW。
2.5共模抑制比:>100dB。
2.6噪音:<1.5mV pk-pk。
2.7数模转换:≥24bits。
2.8带宽:0.01~4000Hz。
★2.9采样率:256通道同时采集时,每通道≥16000Hz。
2.10灵敏度:1~1500mV/mm(多档可选择)。
2.11高频滤波:5~6000Hz(可自定义设置数值)。
2.12低频滤波:0.01~800Hz(可自定义设置数值)。
2.13陷波滤波器:开关,50/60Hz。
2.14时间基准:1~250mm/s(多档可选择)。
3.软件功能:
3.1不低于Windows10操作系统,中文Office办公软件。
3.2全中文脑电采集回放软件,中英文操作语言可自由切换。
3.3可根据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病例类型等多种信息进行病例检索,实现大数据的系统化管理。
▲3.4具有阻抗实时监测功能:可对病人阻抗进行实时监测,便于即时发现病人记录电极阻抗状态。
▲3.5断电自动恢复功能:系统断电恢复通电后,可自动开机并记录到断电前的病人记录状态。放大器断开时,可继续采集视频,放大器恢复连接后,脑电采集和视频自动恢复同步采集。
3.6事件列表:对各事件发生的时间,持续时间及次数进行列表统计,阅图时可直接跳转到该事件的数据位置。具备特殊事件标记功能,并可添加自定义注释说明。
3.7脑电测量工具:脑电信号的频率及波幅的测量;电子尺实时测量脑电波幅和频率。通过频率标线可测量一段时间长度的脑电频率组成。
▲3.8具备棘尖波自动检测功能,可在特征EEG记录数据前标记,并具备独立趋势栏直观显示棘尖波密度,可导出为图片格式或excel格式。
3.9具备脑电高级趋势图分析功能,可在回放时同步展示DSA、aEEG、qEEG、棘波自动识别等高级趋势图。
3.10导联方式:包括原始Ref参考,平均参考(AV,AVE),拉普拉斯区域参考法(Hjorth),源参考法(Source),耳电极参考法(A1→A2,A2→A1,A1&A2等)。
▲3.11颅内电极植入标记软件:可在头颅模型中定义颅内电极的位置,定义后的电极直接与放大器输入对应,便于编辑监测导联。
▲3.12高频脑电分析功能:可分析高频及超高频率脑电波,可同屏显示常规参数和高频参数下的脑电图波形对比。
3.13科研扩展:数据格式具备ASCII,EDF等通用编码,可与Matlab,ASA和BESA等数据分析软件兼容。
▲3.14能够与同品牌皮层刺激器联合使用,通过软件预设刺激参数,刺激完成后,被刺激电极在2秒内可恢复正常脑电记录,便于观察刺激后放电现象。
3.15中文报告生成系统:基于微软办公软件,可以对报告进行剪切、复制、粘贴等操作。病人信息与脑电共享数据库,可预置术语,快速选用,报告自动保存备份。
3.16脑电数据可在任意PC机回放:可将存储设备中的脑电数据放在任何电脑上回放,无需额外安装脑电软件。
4.视频系统:
4.1摄像头:网络高清摄像头,视频分辨率≥1920×1080。
4.2旋转范围:360°连续旋转。
4.3变焦距比率:>100倍变焦比率。
5.闪光刺激器:
▲5.1 LED高亮度闪光刺激器。
5.2可预置≥12种刺激模版。
5.3刺激最高频率可达60Hz。
★二、配置
1.计算机工作站1台(CPU≥i7,硬盘≥1T,内存≥16G)。
2.≥27寸显示器1台。
3.隔离净化电源装置1套。
4.256导联脑电放大器1套。
5.脑电采集回放软件1套。
6.数据库管理软件1套。
7.中文报告生成软件1套。
8.视频同步采集回放软件1套。
9.高清网络视频采集系统1套。
10.音频采集系统1套。
11.LED闪光刺激器1套。
12.网络打印机1台。
13.脑电电极260根。
14.导电膏1盒。
15.磨砂膏1盒。
16.回放工作站1套(≥32寸4K液晶显示器,CPU≥i7,硬盘≥1T,内存≥16G,脑电回放分析软件1套)。
17.深部热凝电极5根。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对于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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