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心湖3号地块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专业暂估价)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怡心湖3号地块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专业暂估价)采购/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6-510122-04-01-615667】FGQB-0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空港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6-510122-04-01-615667】FGQB-03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怡心湖片区,东临剑南大道南一段,北临怡悦路。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608.24㎡,规划总建筑面积:211836.21㎡,建筑高度38.96m,地上6层,地下1层,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下柱墩+旋挖桩,主体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主要功能包括:商业、电影院、KTV、设备用房、汽车库、非机动车库、物管用房等。
2.3计划供货期:(1)供货周期:每批次直梯供货周期为60日历天,扶梯供货周期为90日历天;供货周期从甲方向乙方下达排产通知之日起计算,至货到现场之日止;(2)安装工期:每批次直梯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扶梯安装工期为45日历天;安装工期从监理的书面进场通知且办理完成电梯井道移交之日起计算,至初步验收完成之日止。
2.4招标范围:怡心湖3号地块项目直梯及扶梯(其中直梯35台、扶梯88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向相关部门办理电梯使用证、准用证、申报首次验收和免费维保期间的年检手续及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深化)、制造及供货、运输、装卸、仓储、成品保护、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检测、通过甲方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每台电梯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完成后交付至甲方使用后的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其中:货物包括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清单、工具、配件、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服务包括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维修保养、技术支持及更新、货物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要求:
2.5.1电梯及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获得相关特检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要求标准;
2.5.2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电梯(含零部件、配件等) ,功能参数符合招标要求,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满足①要求且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电梯、扶梯。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品牌对应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只能选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电梯和扶梯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电梯和扶梯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①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或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满足①要求且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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