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光谷热力公司九龙能源站仓库扩建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九龙能源站为光谷东地区的重要热源点,随着未来光谷东地区的建设,九龙能源站对保供起着重要作用。扩建仓库主要用于存放供热相关的大型设备及材料:如锅炉、阀门、管材管件、保温材料等。
该地块为九龙生物产业基地能源站专属用地,属于工业划拨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归属光谷热力公司,用于建设供热(冷)能源站。总用地面积14777.83平方米(约22.16亩),净用地面积1108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4.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348.38平方米,建筑密度30.2%,划拨价款935.152万元,位于神墩三路以南、高农路以西。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含锅炉房(900㎡,蒸汽生产)、仓库(648㎡,材料设备存放)、消防泵房(58㎡,消防配套);二期含综合楼(864㎡,综合办公)、抢修抢险中心(1728㎡,管网巡线与设备检修);其余区域为道路、绿化、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
2.2采购范围
建设锅炉房、仓库、办公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锅炉房建设但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项目拟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对已修建锅炉房进行修缮及相关手续办理,新建仓库、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完成上述建设工作后满足消防验收及办理房产证等要求,最终满足发包人消除土地闲置条件。
2.3工期
计划工期:2年(其中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计划于2026年2月2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通知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以下①和②需同时满足:
①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以下①和②需同时满足:
①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能源站设计业绩,或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或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在其中承担设计任务;
②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能源站施工业绩,或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或具有已完工(或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如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在其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关键信息页。若为联合体业绩,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
人员要求:①和②需同时满足: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单位为报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报价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专职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报价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财务要求:独立报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方由报价人自行确定,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2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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