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东珠海高岚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由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金66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8.5公顷。主营业务为承接珠海、金湾等发电厂副产品(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销售及脱硫剂供应业务。公司地处偏远工业区,公共交通覆盖薄弱,距珠海市区直线距离约52公里,离中山市约66公里,离广州市约132公里。现有员工35人(含项目常驻人员)。为员工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和周末值班用餐结合现场实际需要提供),其中早餐标准:粉/面+包/馒头/花卷/饺子+鸡蛋+粥/豆浆,不低于4个品种;中/晚餐标准:二荤二素一汤一米饭+时令水果,米饭不足可增加,荤肉不低于120克。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备资质的服务商提供承包期间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与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如事业单位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单位承诺书。)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如事业单位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单位承诺书)
4.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与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没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资质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及能力。
6.2投标人具备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冷链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协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料平台所属企业,或招标人母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满足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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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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