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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各装置火灾报警集成综合平台框架协议气体灭火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各装置火灾报警集成综合平台框架协议气体灭火设备(招标编号:NWZ260130-3603-10955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体灭火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九江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各装置火灾报警集成综合平台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气体灭火设备 1.000
2 灭火设备部件 1.000
3 火灾报警装置 1.000
4 火灾警报装置 1.000
5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1.000
6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1.000
7 气体灭火药剂 1.000
8 其他各种消防器材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资质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出具投标设备材料中的消防电话主机、消防电话分机国家颁布的 CCCF 认证证书,符合江西省消防验收要求。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1.01.01-2025.12.30在至少三个电信集成或信息智能化项目200万以上的实施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等),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对投标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本项目各子系统软硬件须和九江石化现有各系统实现无缝兼容。并要求提供下列技术方案: ① 新建装置增设火灾报警控制器必须接入到属地联合外操室或南区中控室的主控火灾报警控制器中,且兼容原有报警设备。 ② 新增报警设备必须兼容原有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技术方案;提供新建装置增设扩音对讲设备必须接入到属地联合外操室或南区中控室的扩音对讲系统的技术方案。 ③ 新增的基站集群系统、数字无线对讲机、固定台等与现有的摩托罗拉数字无线多基站集群系统(LCP)无缝融合,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统一管理的技术方案;提供数字集群对讲机与4G/5G智能终端满足语音互融互通的技术方案。 ④ 新增的5G专网设备无缝接入九江石化5G专网网络的技术方案。 ⑤ 新增的南区中心控制室4G/5G公网设备接入九江电信分公司、九江移动分公司运营商的网络技术方案。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扩音对讲设备、数字无线集群通讯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应满足附件1:《150万吨年芳烃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各装置火灾报警集成综合平台框架技术询价书》文件要求,形成完整性的技术方案。若投标技术文件与技术要求的内容标注“★”的须逐条响应;标注“▲”的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技术确认的替代方案。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投标的设备材料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软硬件产品须符合江西省消防验收要求。 (5)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投标软硬件产品须符合中石化九江分公司信息安全要求的系统上线、测试及验收标准。 (6)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满足招标方《九江石化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版)2025修订版》要求,提供数字化交付文件资料,包括满足询价书要求的整套工程设计图纸、计算书和产品技术参数、供货清单等(供货清单须包括请购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部件、连接件、支架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17日9时0分 至 2026年1月2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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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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