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福安市医院屋面发电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福安市医院屋面发电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福安市医院屋面发电采购项目(SZ-19-04D-2026-D-F-D0142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光伏发电组件、光伏固定支架、光伏逆变器、安装施工及相应设计服务。不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合计为868800.00元,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合计为962592.00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类别 |
采购内容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基准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单项不含税安全生产费总预算(元) |
单项不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增值税税率 |
单项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 1 |
设备类 |
光伏发电组件 |
容量240kW(总容量不变,单板功率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块 |
384 |
625.00 |
/ |
240000.00 |
13% |
271200.00 |
| 2 |
光伏固定支架 |
镀锌钢,Q355B,含压块等安装辅材 |
项 |
1 |
120000.00 |
/ |
120000.00 |
13% |
135600.00 |
|
| 3 |
组串式逆变器 |
110kw |
个 |
1 |
19500 |
/ |
19500.00 |
13% |
22035.00 |
|
| 4 |
组串式逆变器 |
125kw |
个 |
1 |
21800 |
/ |
21800.00 |
13% |
24634.00 |
|
| 5 |
组串式逆变器 |
25kw |
个 |
1 |
6700 |
/ |
6700.00 |
13% |
7571.00 |
|
| 6 |
施工类 |
安装施工服务费 |
包工包料 |
项 |
1 |
428235.29 |
8564.71 |
436800.00 |
9% |
476112.00 |
| 7 |
服务类 |
设计服务费 |
/ |
项 |
1 |
24000 |
/ |
24000.00 |
6% |
25540.00 |
| 合计 |
868800.00 |
/ |
962592.00 |
|||||||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为光伏发电组件、光伏固定支架、光伏逆变器、安装施工及相应设计服务。
★2.2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含)个日历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含)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施工并交付。
★2.4到货及安装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8项目类型:货物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至少包含光伏发电组件)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评审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至少包含光伏发电组件)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福建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福建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如已换证的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3.9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10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供应商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响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①提供承诺函。②提供人员清单。③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④提供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供应商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⑤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⑥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11安装人员配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至少3名施工人员,其中1名施工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1名施工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名施工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与初步评审“三类安管人员”不允许复用。如复用则仅以响应文件中的前序人员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人员清单;2.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扫描件,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cx.mem.gov.cn/) 可查询);4. 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该人员则不予认可。】
3.12服务要求: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允许分包,设计服务商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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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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