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DJ[GK]2025005
项目名称:能源费用服务托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847,900.00元
采购包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47,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847,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58,47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9070000-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为推进医院节能降耗工作,通过能源托管模式引入专业的综合能源服务单位对我院的电能进行托管,推进节能工作开展。 | 1(年) | 否 | 项目背景:根据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理节能〔2022〕287 号),以及国管局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规程》(JS/T 301—2024)要求,结合我院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引入专业综合能源服务单位实施电能托管。 服务范围:覆盖我院医疗办公区域(1、2、3、4、5、6 号楼、黄楼等),由中标节能服务公司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智慧管理运营平台搭建、能源托管运营服务等工作。 | 15,847,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周期包括建设期和能源托管期两个阶段:(1)本项目建设期自开工日期起365日历天内;(2)在主要节能项目技改完成或建设期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申请,双方协商可进入托管期,托管期起始日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协商日期为准,本项目能源托管期为10年(每12个月为一个托管周期,共12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