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高新区卧龙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高新区卧龙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5】项批新1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自贡汇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和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自贡汇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5】项批新1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卧龙湖片区。
2.2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更新改造卧龙湖片区,主要包含路面铺装改造约164327平方米,打造沿线口袋公园6个约8700平方米。改造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约650平方米,10个城市驿站约3500平方米。增设公交电子站牌14个,路边停车位750个,充电桩120个、电子广告牌138个,并完善片区通信、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修补测、管线测量、控制点测量、沿线及附属构筑物等初勘、详勘、补勘及相应后续服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建筑、智能交安、照明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应后续服务。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 勘察和设计周期:60日历天(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及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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