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3-48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东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地点:
(1)布尔津风电一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以西8公里处;
(2)青河风电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
(3)西海风电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4)华能柳树泉光伏电站中心位置距哈密市80公里。位于柳树泉光伏园区内;
(5)华能雅满苏光伏电站中心位置距哈密市160公里。位于雅满苏光伏园区内;
(6)华能石城子及石城子南光伏电站中心位置距哈密市40公里。位于石城子光伏园区内;
(7)华能三塘湖风电场一、二场中心位置距哈密市230公里。距离三塘湖镇东北部18公里戈壁滩内。
2.3采购内容:
(1)开展布尔津风电一场33台风机(机舱3个、塔基1个)、青河风电场33台风机(机舱2个、塔基1个)、西海风电场33台风机(机舱2个、塔基1个)共安装330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2)对柳树泉光伏电站光伏区四角安装6个、主控室安装2个、站用变室安装1个、继保室安装1个、2间SVG室安装2个(各1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3)对雅满苏光伏电站光伏区四角4个摄像头进行更换,主控室安装2个、柴发室安装1个、光伏阵列区50间逆变器室安装50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4)对石城子光伏电站光伏区四角4个摄像头进行更换,对主控室安装2个、35kV配电室安装1个、光伏阵列区20台间逆变器室安装20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5)对石城子南光伏电站主控室安装3个摄像头、站用变室安装1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6)对三塘湖风电场66台风机塔基内安装66个摄像头、66台风机外登塔平台处安装66个摄像头并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以上场站摄像头安装完成后对各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录像机、交换机等附件进行安装、调试、接入对应集控中心,确保视频监控满足远程操控要求,其中视频监控安装所需的摄像头、交换机、录像机、网线、光纤、水晶头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在开工前投标人配合招标人确定摄像头、交换机、录像机、网线、光纤、水晶头用料数量;扎带、摄像头支架、立杆、铆钉等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满足安装要求的辅材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风电场安装调试服务期45天(无风天气);光伏电站安装调试服务期15天。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或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发电厂或变电站或升压站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或改造或维护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或范围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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