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CDSS-C-F-26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春文化节(元宵节)音乐焰火燃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技术评审中补充环保保障要求,燃放技术服务方案分值需要调整;商务评审业绩分值需要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1-21,更正为:2026-01-22。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特定资质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需提供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甲级以上资质证明、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技术评审中补充环保保障要求:投标人使用的产品注重环保效益 (1)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将实现产品碳中和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实现产品碳中和,产品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碳减排量注销声明” 证书(注:权威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实现产品碳中和,产品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 “碳中和声明”证书(注:权威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技术评审中变更燃放技术服务方案要求分值:对供应商的燃放技术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价,包括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是否完整、表述是否准确、条理清晰程度、准备工作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综合评定:优秀得8-12分,一
般得1-7分。
4、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中变更商务评审业绩要求分值:近年(2022年至今)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12分;( 响应文件需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