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临乘餐车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XCP-2026-H-02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临乘餐车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临乘餐车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临乘餐车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供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状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
A、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告。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谈判不接受:
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index)查询截图)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有行贿记录。(提供企业行贿情况查询截图)
3.9供应商为生产厂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10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型食材供应业绩至少2份(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及结算发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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