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6-ZB-0080-001
项目名称:医用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种植机、数字化口腔扫描仪、牙科 CT、耳鼻喉综合治疗台、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系统、内镜清洗系统、宫腔内窥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浓缩血小板血浆制备离心机、妇科臭氧治疗仪、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微波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种植机、数字化口腔扫描仪、牙科 CT、耳鼻喉综合治疗台、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系统、内镜清洗系统、宫腔内窥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且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范围内)。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合同包2(浓缩血小板血浆制备离心机、妇科臭氧治疗仪、智能蜡饼制作恒温系统、微波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6、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