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塔2026—2027年采购代理及投标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湖南铁塔2026—2027年采购代理及投标支撑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3名成交供应商
1.5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 三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50% ;第二名: 30% ;第二名: 20% 。
| 序号 |
综合得分排名 |
对应中选份额 |
份额 |
实施地域 |
| 1 |
第一名 |
份额1 |
50% |
省本部50%,长沙,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6个市州 |
| 2 |
第二名 |
份额2 |
30% |
省本部30%,株洲,邵阳,怀化,娄底,湘西自治州5个市州 |
| 3 |
第三名 |
份额3 |
20% |
省本部20%,衡阳,郴州,永州3个市州 |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在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应答报价折扣设置上限为60%,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及其下属地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各种采购方式的委托代理、采购条线和标前评审工作支撑、信息咨询、采购档案管理协助、投标工作支撑等。
采购代理服务涉及通信基站铁塔、机房、动力电源及配套设备、电力电缆、通信线缆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套、IT硬件设备、IT软件产品、仪器仪表、业务产品、设计、施工、监理、能源拓展、主营拓展、行业拓展等生产经营涉及的施工、设备、服务类项目,另有仓储物流、通用设备及相关服务等采购项目。
标前评审代理服务还包括上述项目涉及的合作伙伴建立。具体要求附件:服务规范书。
2.2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
2.3服务地点:湖南省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湖南铁塔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服务规范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具备通信类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代理服务经验。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代理的采购预算大于2000万元(含税)的通信类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分别不少于5个(须提供工信部管理平台项目截屏及公告截屏),如单项目同时有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2个以上类型的,按金额占比最大的类型计算。时间按照公告挂网时间进行计算,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缺项或无效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湖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湖南铁塔供应商分级为D级,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及处罚应用有效期内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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