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277号-JLHY2025-GHY045
项目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激光眼科诊断仪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激光眼科诊断仪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台激光眼科诊断仪(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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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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