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十四五”地方航道项目省补助资金审查咨询项目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 中交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分别对永兴便江航道项目、大通湖航道项目、澧水旅游航道项目、溇水旅游航道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含工可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和概算审查,并组织专家踏勘现场,召开咨询评估会,整理汇总会议资料等。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询价涉及到的“十四五”地方航道项目省补助资金审查咨询项目资料收集、组织踏勘和会务服务,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2 服务期限: 60个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湖北武汉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3 年内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4)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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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