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2号-CGXM2026220112000002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石棚河(太平村六社0+645-0+925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39244.7
最高限价(元):939244.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石棚河(太平村六社0+645-0+925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939244.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石棚河(太平村六社0+645-0+925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5)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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