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乡任家庄村宜机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XY-2026-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坡头乡任家庄村宜机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XY-2026-003)已由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坡头乡任家庄村宜机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管批(2025)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永和县坡头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如下: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需底土平整土方63.49万m3(平整面积1816.36亩),田坎压实13.81万m3,清基土方2.32万m3,蓄水埂修筑1.11万m3,表土剥离及回覆36.33万m3。2 土壤改良工程:土地翻耕121.09hm2(即1816.36亩);增施硫酸亚铁90.82t,增施商品精制有机肥217.96t。3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新建C30混凝土田间道1条,路面宽3m,长度2747m(一侧排水边沟1104m),设错车道4处,预制C30钢筋混凝土盖板69块,凸面镜6套;规划生产路1条(素土路面),路面宽3m,长度1380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坡头乡任家庄村宜机化改造项目,标段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永和县坡头乡任家庄村。
2.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541.08 万元。
2.5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坡头乡任家庄村宜机化改造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1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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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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