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01202600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1-13,更正为:2026-01-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3 10:00:00,更正为:2026-01-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1-23 10:00:00,更正为:2026-01-27 10:0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建巷市建司24幢2号,更正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滨河东路滨江名苑A栋18楼。
1、原采购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更正为
1.人员要求:≥16人,其中县法院机关6人(白班4人,晚班2人,实行24小时巡逻);基层法庭10人(含双河巡回法庭)。
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在18-52周岁之间,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病史,品行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
2.法院办公区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门禁管理听从本院法警大队管理,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身份登记、协助警队进行安全管理。
3.法院办公区环境的维护:包括负责法院机关内车辆指挥与停放;法院办公区内悬挂横 幅、张贴物的管理; 大门口清洁卫生管理。
4.法院办公区内定时定点查看,重点部位的定点查看。
5.法院办公区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协助制止法院内其他不良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6.每周组织1次以上安全、消防检查,协助本院进行消防管理,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任何人在院内使用明火,杜绝违章用电;做好消防器材、查验器材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 查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通道畅通,无消防安全隐患;节前进行安全排查。
7.履约服务期间,所派驻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机构地址更正为: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滨河东路滨江名苑A栋18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