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000253210300000361-ZJ-25338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6日09:30 | 2026年1月29日14:00 |
| 2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五、商务要求,15.1条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否则视为违约,支付后续签约合同总金额的5%的保函违约金。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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