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公司项目消防水泵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155)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松原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消防水泵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规模:本期建设2台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留有扩建场地。
2.3 建设工期:20+2个月(暂定)
2.4 标段划分: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消防水泵组采购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电动消防水泵2台,单泵规格:Q=270m3/h ,H=100m;
(2)柴油机消防水泵1台,单泵规格:Q=540m3/h, H=100m;
(3)消防稳压给水设备2套,单泵规格:Q=18m3/h ,H=105m;配套1台隔膜式气压稳压罐,有效调节容积:3.2m3 ,压力:1.6MPa;
(4)消防巡检系统;
(5)生活叠压供水装置:含3台变频生活水泵(2用1备),单泵规格Q=25m3/h ,H=50m;紫外线杀菌装置;
(6)不锈钢组合式水箱:有效容积20m3,L*B*H=4m*3m*2m。
(7)其他附属及辅助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或9F级(300MW及以上)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消防水泵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机组容量或等级,如未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13日9:00起至2026年1月21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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