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公司
循环水系统清污机及钢闸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15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松原燃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循环水系统清污机及钢闸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规模:建设2台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个月(暂定)。
2.4 标段划分: 清污机及钢闸门采购招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循环水系统清污机4套,宽3.5m(暂定,循环水泵招标后,最终确定),高9.5m。
(2)循环水系统清污机2套,宽2.2m(暂定,循环水泵招标后,最终确定),高9.5m。
(3)循环水系统钢闸门4套,宽3.5m(暂定,循环水泵招标后,最终确定),高3.5 m。
(4)循环水系统钢闸门2套,宽2.2m(暂定,循环水泵招标后,最终确定),高2.0 m。
(5)电动闸门启闭机1套,高2.5m,宽3.0m。
(6)生活污水清污机1套,宽1.0m,高8.0m。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
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 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或F级(300MW容量及以上)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清污机设备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机组容量或等级,如未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13日9:00起至2026年1月21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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