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DGZ2025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龙江镇机关饭堂食材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51页“采购包1(2026-2027年龙江镇机关饭堂食材配送-包1)”、招标文件第56页“采购包2(2026-2027年龙江镇机关饭堂食材配送-包2)”、招标文件第60页“采购包3(2026-2027年龙江镇机关饭堂食材配送-包3)”的商务部分“供应保障四(粮油、调味品) (3.0分)”评分标准内容更正为: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投标人自有粮、油、调味品(3个类别)生产加工企业或与生产加工企业或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建立长期(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购销关系的,每个类别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粮、油类证明材料提供:粮、油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型须包含粮或(和)油)。以上粮、油生产加工企业为自有的:自有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有粮、油生产加工企业出资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以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的购销合同扫描件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2、调味品证明材料提供:调味品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型须包含冷冻调制食品、淀粉制品、干货副食、调味品)。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为自有的:自有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有生产加工企业出资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以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的购销合同扫描件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3、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不全、无效、不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有粮、油、调味品(3个类别)生产加工企业或与生产加工企业或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建立长期(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购销关系的,每个类别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粮、油类证明材料提供:粮、油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粮、油生产加工企业为自有的:自有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有粮、油生产加工企业出资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以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的购销合同扫描件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2、调味品证明材料提供:调味品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为自有的:自有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有生产加工企业出资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上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以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为购销关系的须额外提供生产加工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的购销合同扫描件及生产加工企业的经销商与投标人购销合同扫描件。3、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不全、无效、不提供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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