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A250926Y
项目名称:放射性药品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8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87,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医药品 |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87,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合同包2(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医药品 |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合同包3(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63,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医药品 |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6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合同包4(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其他医药品 |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至项目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合法授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承诺函)。
9、信用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药品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
合同包2(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合法授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承诺函)。
9、信用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药品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
合同包3(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合法授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承诺函)。
9、信用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药品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
合同包4(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招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合法授权: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提供承诺函)。
9、信用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及药品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须提供《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