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壁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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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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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6-2 |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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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所属办公区域内17个岗位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值守;负责门口来宾人员登记、车辆秩序维护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等;承担办公区域内的秩序应对、防汛、极端天气防范等各类应急处置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区域治安巡逻以及办公区域周边门口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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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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