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212026000006
项目名称:医用试剂(血气、尿液)及医用耗材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实际使用产品数量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已满一年则合同终止(以二者之一先到达为准)。 服务期内若配送产品已实施集采则按集采相关规定实施配送,成交公司若非该产品集中配送公司则不再对该品种实施配送。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实际使用产品数量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已满二年则合同终止(以二者之一先到达为准)。 服务期内若配送产品已实施集采则按集采相关规定实施配送,成交公司若非该产品集中配送公司则不再对该品种实施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资格(提供成功登陆界面截图)。。
采购包2:
(1)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资格(提供成功登陆界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