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和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公开发布的《黄河鑫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垃圾清运项目》。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6-01-12-009-01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或甲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 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年产能60万吨电解铝,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生活垃圾约2000箱,工业垃圾约4500吨。根据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西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以及现场实际需求,现开展2026年度全厂垃圾清运工作招标工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全厂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内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
2.3主要工作内容
(1)电解生产区内4个垃圾箱存放点、炭素生产区域8处垃圾箱存放点、动力生产区域1个垃圾箱存放点、营销采购中心生产区内2个垃圾箱存放点及厂前区3个垃圾存放点的各种垃圾进行清理外运;(2)工业垃圾存放点以通知为准进行清理外运;(3)将上述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等,按照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垃圾运往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垃圾清运服务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和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
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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