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05号-JLHXZB2026002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新建及改扩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散养密集村公共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三项编制成果的初稿提交;初稿经采购人(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审核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终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3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近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