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产品包装线维护保运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产品包装线维护保运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建设资金来自 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产品包装线维护保运项目,包括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炼油三部的两条聚丙烯包装线、一条硫磺包装线和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聚甲醛装置三条聚甲醛包装线的维护保运服务。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85万元(含13%增值税),其中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7万元,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8万元。
2.2招标范围
包含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区域内的产品包装线。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服务质量:合格
2.6安全和环保要求
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管理规定。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份及以上产品包装线维护服务业绩。注:需要提供相应合同和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3.3人员要求
维保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且总人数不少于3人,按照公司白班正常作息时间管理(节假日正常上班),维保人员调岗比例原则上不得大于50%(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需提供人员名单,及对应人员证书的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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