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FZB[GK]2025002
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信息系统和数据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27,4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度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信息系统和数据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327,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327,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年度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信息系统和数据运维服务 | 1(项) | 否 | 为履行好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继续做好“一张图”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服务、统一用户系统维护服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维护服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维护服务、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维护服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维护服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管理系统维护服务、自然资源监测评价与辅助决策系统维护服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维护服务等11个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处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应急情况,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系统高效服务、稳定运行。 通过11个应用系统的运维,在数据资源供给方面,完成常态数据汇聚、检查、整合、入库、发布、日常巡查等运维工作,完善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监测、数据共享应用,为厅各业务系统及专项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在系统应用运维服务方面,建立专业的运维和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系统的运行监测,做好系统使用咨询、答疑等工作,及时处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应急情况,提供支撑日常管理的统计、分析服务,优化系统性能提高效率,开展系统安全整改、系统异常修复及操作系统升级,确保各信息化成果的稳定运行,保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提高运行效率。同时,需要专人开展我厅各业务系统与省汇聚平台、工改、证照等平台,以及自然资源部的重要平台系统的运维对接。对运维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运维工作的合规性。 | 3,327,4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自2026年2月起提供,服务期为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供应商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投标总额的 30%。(3)①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应联合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投标,且中小微企业承接部分的金额占比需达到持定资格条件要求的比例(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投标总额的 30%)。②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则可以自己单独投标即可。 投标人应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中小企业的占比承诺。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采购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为3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一般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商务部分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未明确的以牵头人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4)使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