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安康市-2025-12221
项目名称:药械化唯一标识(UDI)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药械化唯一标识(UDI)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应用软件 | 药械化唯一标识(UDI)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药械化唯一标识(UDI)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