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高铁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联络线工程GZLSG1标项目经理部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GZLLX-2026-01
1.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联络线项目依据《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枢纽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联络线工程也初步设计及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76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广铁集团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高铁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联络线工程GZLSG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湛高铁广州白云站至江村西联络线工程GZLSG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钢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水泥、钢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广湛联络线1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1)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白云站(不含)至江村西线路所(含)联络线约10.307公里,广湛高铁新建广湛公寓综合楼12154平方米,10层,建筑高度为36.76,二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同步实施大朗客整所第三条出入段线线下工程2.513公里:(4)预留广河、广永引入江村西线路所需同步实施路基工程约1.245公里,预留规划肇庆东联络线引入江村西线路所需同步实施桥梁下部及路基工程约3218公里。广清城际广州白云至广州北DK6+148~DK15+140.26代建段76孔简支梁的预制和架设运梁便道、制存梁场等大型临时设施。
2.1.2计划工期:23个月。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生产力在1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的投标(粉磨站需提供唯一来源熟料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3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务平台(
http://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α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截屏等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如是贸易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代理授权书扫描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贸易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⑤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钢筋资格条件要求
2.1.营业范围: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近两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截屏等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2.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同寸,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2.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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