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WS-2025-6088
项目名称:黔南州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及探测器等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108005
预算金额(元):809811.14
最高限价(元):809811.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黔南州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及探测器等装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809811.14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黔南州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及探测器等装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项目留采购预算的49.39%(预留金额:399965.722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将预算总额的≥49.38%(≥399965.722元)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商)制造,供应商需针对预留份额部分进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为货物采购类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在享受预留份额的价格扣除政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