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2026至2027年车辆驾驶、安保、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000124,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总部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是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核算单位,公司涉及水电、风电及新能源开发等业务。和禹公司下辖多个场站,分别为桓仁本部(桓仁电站)、回龙电站、太平哨电站、康平郝官风电场、康平小城子风电场、磨盘山电站、大兴川电站,其中桓仁电站、回龙电站、太平哨电站、康平郝官风电场、康平小城子风电场位于辽宁省,磨盘山电站、大兴川电站位于吉林省延边州。
公司现有在职员工500余人,本服务项目牵涉到本部及各场站车辆驾驶、安保、保洁、员工日常用餐(含公务接待)、电站现场看护等服务。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更全面的服务公司全体职工。现需求专业的业务外包团队对公司外包业务进行优质的安排管理。因而开展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
本服务范围包括和禹公司桓仁本部车辆驾驶(20台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日常用餐人数230人左右)、桓仁电站厂区安保服务;回龙电站职工食堂餐饮(日常用餐人数50人左右)、室内保洁服务(约500平方米);太平哨电站车辆驾驶(7台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日常用餐人数70人左右);康平郝官风电场(2台车)、康平小城子风电场(3台车)车辆驾驶服务;磨盘山电站车辆驾驶(1台车)、室内保洁(约1000平方米)、职工食堂餐饮(日常用餐人数20人左右)、现场看护服务;大兴川电站车辆驾驶(3台车)、职工食堂餐饮(日常用餐人数10人左右)、现场看护服务。
2.1.3服务期:2026年3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22个月。若有变化,具体时间待招标人通知。
2.1.4质量要求:
司机按照要求完成出车任务,确保人、车安全;安保服务人员完成工作区域的巡逻、值勤和安保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招标人公司人员、财产的安全和秩序;保洁服务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餐饮服务人员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用餐标准每天定时开餐,对餐厅内所有设施进行清理,随时维护、保持洁净,食品加工流程清晰,餐具定时消毒,保证就餐人员饮食安全;现场看护人员做好电站区域内看护、设备设施维护等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2.1.5服务地点:
本服务工作地点为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本部及其下辖各场站。具体地址为:
桓仁本部: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泡子沿沿河街
回龙电站: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向阳乡回龙山村
太平哨电站: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步达远镇长岭子村太平哨电站
康平郝官风电场: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郝官屯镇郝官屯村郝官风电场
康平小城子风电场: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二牛所口镇敖汉窝堡村小城子风电场
磨盘山电站: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长安镇碧水村八队磨盘山水电站
大兴川电站: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安图县两江镇大兴川村大兴川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服务内容包含车辆驾驶、安保和餐饮业务外包的合同业绩1份(上述服务内容可包含在一份合同中,也可以分别提供),且单份合同服务期不低于一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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