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电务段贯通地线隐患消除专项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PYF-LZDWDGTDXZG
1. 招标条件
兰州电务段贯通地线隐患消除专项整改项目已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项目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3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用集团公司第一批安全生产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电务段。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4建设工期:本项目工期要求共100天。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兰州电务段贯通地线隐患消除专项整改 |
兰州电务段管内兰州北环线 |
2385 |
米 |
23.85(不含税) |
整治桥梁长度为2385米 |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电务专业工程承包三级施工资质,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内已完工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投标人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气化专业且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7日18时至2026年1月12日18时,在GCPYF2025@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备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报名材料为投标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缴费凭证、营业执照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并在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注明: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3日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3日9时30分,地点: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网站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电务段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0号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181094693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蒲工
电话:0931-4926181
电子邮件:GCPYF2025@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0931-4926168,路电071-26168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电话:0931-492802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8.2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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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