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华东院]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警戒维护服务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警戒维护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警戒维护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HDDLSJY-FW-ZBGS_BS-157-2026-006
2.3服务地点:上海市崇明区与江苏省太仓市之间长江航道江苏部分水域。
2.4服务时间:与可研阶段水域勘探时间同步,约30天左右。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采购范围:采购人承担的蒙电入沪过江工程可研勘察工作,根据海事监管要求,需要对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施工船舶通航保障实施警戒维护,服务商应具备水上勘探综合警戒维护保障服务的设备和能力,包括编制《警戒维护方案》、提供航行保障船若干(其中警戒艇4艘、标志船1艘、拖轮1艘、现场交通船2艘、应急备用拖轮1艘,具体警戒维护船舶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要求)、提供综合保障基地、监控中心及配套支持保障服务等。上述保障船及保障服务应能满足当地海事监管部门要求。
应答服务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编制相关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采用签字盖章版PDF+word版文件上传。
具体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2业绩要求:
需至少具备五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长江航道水域警戒维护保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页、关键信息页和签署页。
3.3资质要求:
应具备长江航道水域水上勘探综合警戒维护保障服务的设备和能力,具有相应专业人员资格能力,设备及人员能够取得海事监管认可。
(1) 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 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财务要求:
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书),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5信誉要求:
(1)应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函)。
3.6安全要求:
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应答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承诺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17:00时—2026年 1 月 10 日 17:00时。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警戒维护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上海工程受端配套过江工程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警戒维护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HDDLSJY-FW-ZBGS_BS-157-2026-006
2.3服务地点:上海市崇明区与江苏省太仓市之间长江航道江苏部分水域。
2.4服务时间:与可研阶段水域勘探时间同步,约30天左右。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采购范围:采购人承担的蒙电入沪过江工程可研勘察工作,根据海事监管要求,需要对可研勘察(江苏段)水上勘探施工船舶通航保障实施警戒维护,服务商应具备水上勘探综合警戒维护保障服务的设备和能力,包括编制《警戒维护方案》、提供航行保障船若干(其中警戒艇4艘、标志船1艘、拖轮1艘、现场交通船2艘、应急备用拖轮1艘,具体警戒维护船舶数量应满足本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要求)、提供综合保障基地、监控中心及配套支持保障服务等。上述保障船及保障服务应能满足当地海事监管部门要求。
应答服务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编制相关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采用签字盖章版PDF+word版文件上传。
具体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2业绩要求:
需至少具备五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长江航道水域警戒维护保障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页、关键信息页和签署页。
3.3资质要求:
应具备长江航道水域水上勘探综合警戒维护保障服务的设备和能力,具有相应专业人员资格能力,设备及人员能够取得海事监管认可。
(1) 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 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4财务要求:
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书),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5信誉要求:
(1)应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函)。
3.6安全要求:
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应答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承诺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17:00时—2026年 1 月 10 日 17:00时。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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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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