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干枢纽-南昌Ⅱ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工程(龙头山枢纽-姚湾段)施工船舶租赁(标段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江新干枢纽-南昌Ⅱ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工程(龙头山枢纽-姚湾段)施工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船舶(标段1)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赣江(龙头山枢纽-南昌姚湾)航段,全长35km;航道等级按照内河Ⅱ-(3)级标准建设,设计水深3.8m,底宽75m,弯曲半径550m,通航保证率为98%;代表船型为通航2000吨级机动单船,船型尺度:85.0×13.8×3.4m(总长×型宽×吃水)。疏浚工程共在6个浅滩布置11条挖槽,总长7262m(包含小港口滩2处疏浚和清礁结合区疏浚),总工程量40.78万m3。
2.2 建设工期:4个月。
2.3 标段划分:项目船舶租赁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的为标段1,暂定施工范围为龙洲尾滩、市汊滩,疏浚工程量约20.61万m³,具体以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2.4 设备要求:本标段计划租赁2艘反铲式挖泥船,船长≥15m、船宽≥8m、斗容≥4m³,进行航道疏浚开挖作业。施工中需配备的泥驳、交通船等辅助船舶在挖泥船租金中综合考虑,投入数量需满足挖泥船施工强度及业主、甲方要求(其中泥驳至少2艘),且所投入的辅助船舶设备需满足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船舶准入管理相关规定。乙方船舶规格及主要参数、技术性能与本合同约定相符,船舶证书有效,船舶技术状态适航。乙方应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船舶检验证书要求及甲方施工作业需要配齐合格、满足作业要求的船员,且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薄、适任证书和健康证明。
2.5 作业内容:疏浚施工采用挖泥船开挖+泥驳运输至业主方指定的抛泥区抛卸施工工艺,运输距离按水上运距10km内综合考虑。
2.6交船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龙头山枢纽下游(本工程施工作业区,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交船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提前 5 天通知乙方船舶进场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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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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