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经营业务保障用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经营业务保障用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曲靖市邮政分公司综合办、机要局、城区分公司、马龙区分公司、富源县分公司、会泽县分公司、宣威市分公司、师宗县分公司、陆良县分公司、罗平县分公司现有的生产机动车辆155 辆(含74辆两轮机动摩托);经营业务保障生产用车45 辆(含公务用车11 辆、机要生产用车10 辆、运钞车24辆),车型覆盖机动车(小型客车、微型、轻型、中型、重型厢式货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新能源车。以及后续新增更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及车辆附属作业服务项目。按邮政公司用车单位(部门)维修需求,实施车辆大修、中小修、部件故障专项修理及各级维护保养作业,并提供车辆相关附属作业服务内容,按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和材料消耗进行结算。
2.2 采购预算:合计预算费用230 万元。采购期限约为29 个月(即经集中采购后签约日至2028 年6月30 日),其中部分标段因受现有合同截止日期不一致影响,合同期存在不足29 个月情况。合同履行分两期,第一次合同期为经集中采购后签约日到2027 年6 月30 日,第一次合同期结束经评价合格可续签第二次合同,第二次合同期限为 2027 年 7 月 1 日-2028 年 6 月 30 日。
2.3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2.4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2.5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七个标段:
标段1:市分公司综合办、机要局、城区分公司、马龙区分公司使用,预算39.905 万元。
标段2:富源县分公司使用,预算25.001 万元。
标段3:会泽县分公司使用,预算25.001 万元。
标段4:宣威市分公司使用,预算49.979 万元。
标段5:师宗县分公司使用,预算29.992 万元。
标段6:陆良县分公司使用,预算29.992 万元。
标段7:罗平县分公司使用,预算30.13 万元
注:①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并对每一分项进行单独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②采购预算仅为预估业务量对应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须根据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③每个标段中标1 家,兼投兼中。④投标人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根据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时按标段单独递交。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10 月01 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0 月 01 日至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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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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