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李恒镇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22-WCCA-T2025-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沭阳县李恒镇2025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江苏领先建设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向我镇递交《弃标函》,表示因公司预算员在测算价格时未能及时更新材料价格,导致报价错误,无法承担本项目,后续不再与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签订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综上,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6-01-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