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
[葛洲坝建设公司]葛洲坝建设公司厦门产业园一期项目08A1地块门窗栏杆工程分包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产业园一期项目08A1地块门窗栏杆工程
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厦门鼎翔盛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08A1地块门窗栏杆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莲河片区,总用地面积671.36亩,总建筑面积121.44万㎡。其中一期08A1地块总用地面积6.98万㎡,总建筑面积20.33万㎡,包含10栋生物医药厂房(地上3-10层,层高约6m),1栋倒班宿舍(地下1层,地上18层),1栋动力中心(地下1层,地上2层)。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2.3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范围为08A1地块1#、2#、3#、3A#、7#、9#、11#、12#、13#、13A#、15#楼栋;二标段施工范围为08A1地块5#、6#、8#(含7#、8#间连廊)、10#楼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门窗、雨棚、栏杆、钢爬梯、普通卷帘门等制作安装。
2.4 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标准,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9-2011)等相关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门窗栏杆等装饰装修材料经营许可范围;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近3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3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近3年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业绩: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幕墙栏杆施工合同)。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厦门产业园一期项目08A1地块门窗栏杆工程
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厦门鼎翔盛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08A1地块门窗栏杆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莲河片区,总用地面积671.36亩,总建筑面积121.44万㎡。其中一期08A1地块总用地面积6.98万㎡,总建筑面积20.33万㎡,包含10栋生物医药厂房(地上3-10层,层高约6m),1栋倒班宿舍(地下1层,地上18层),1栋动力中心(地下1层,地上2层)。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2.3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范围为08A1地块1#、2#、3#、3A#、7#、9#、11#、12#、13#、13A#、15#楼栋;二标段施工范围为08A1地块5#、6#、8#(含7#、8#间连廊)、10#楼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门窗、雨棚、栏杆、钢爬梯、普通卷帘门等制作安装。
2.4 计划工期: 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标准,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9-2011)等相关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申请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门窗栏杆等装饰装修材料经营许可范围;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近3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3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近3年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业绩: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幕墙栏杆施工合同)。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注册要求: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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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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