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风机基础运输施工及风机
吊装施工(标段三)液压锤、送桩器运输船
航次运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海风苍南示范项目风机基础运输施工及风机吊装施工(标段三)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液压锤、送桩器运输船 航次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液压锤、送桩器运输船 |
| 2 |
包件划分 |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6年 3 月初 |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承担浙江海风某项目风机基础运输施工及风机吊装施工工程的液压锤和送桩器分别从各自制作厂运输至施工现场。宁波象山-温州洞头-温州苍南县外海域 |
| 5 |
使用地点 |
将液压锤和送桩器分别从各自堆存场地运输至施工现场。 液压锤:(温州洞头金风科技码头) 送桩器:(宁波象山西泽重装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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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数量 |
1艘/1航次 |
| 7 |
设备能力 |
最大载重量不小于5000t,甲板净长大于80m,型宽大于22m,航行时间满足从浙江宁波象山连续航行运输到机位的要求,要求四锚定位:4个定位锚均不小于5吨。需满足A1+A2海区、二类航区(近海)适航要求。 |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 |
| 9 |
租赁方式 |
按航次计算(船机费、燃油淡水、船员工资、船舶及人员保险、润滑油费、CCS审图费、CCSI船检费、船舶稳性计算、绑扎计算、加 固方案、与海事监管工作等有关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税金、夜航协调费、避风费、航道费、代理费、营运费、货物运输险、调遣费、装货过程中如需拆装烟囱及尾部锚机(包括锚机位置的钢结构铺设)、运输工装返还、油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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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
1个航次,运输时间按预招标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
| 11 |
供油水方式 |
投标方自行解决 |
| 12 |
维修保养 |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
| 13 |
其他要求 |
关于船舶停滞:装卸免滞船期12天(如超时限,滞船费参考各单位报价进行计算);装货以船舶至液压锤制作厂、送桩器制作厂靠泊等待起算,至装货完成止算;卸货以到达浙江海风某项目风场起算,直至卸货完成止算,以上起止时间均应向预招标方现场人员实时签认,运输途中消耗的时间不计入免滞船期。若总滞船时间小于运输航次数量乘以单航次免滞船期,投标人不得向预招标人收取滞船费。 关于船检:船舶进场前需进行第三方船检,对不符合进场要求的项目需整改到位,船检费用及整改费用包含在船舶运输单价中。 备注:本次预招标航次数量为1航次,具体视现场生产进度可能进行调整,投标人参与此次报价应充分了解并同意:以实际运输航次为准,不另进行调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运输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运输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供船舶需为自有船舶或取得海事认证的光租登记的船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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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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