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第三标段
(突堤码头I阶段附属设施)项目
疏浚施工船舶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疏浚施工船舶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汕头港的广澳港区内,距澳头收费站30Km。建设内容为突堤南侧直立岸壁长度800m、斜坡堤连接通道、6万m²后方场地;相应的道路面层、水电等配套设施,外围堰(包括突堤西侧斜坡堤连接通道、突堤东侧南围堰)、临时围堰(包括突堤东侧北段临时围堰、分隔围堰)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船舶租赁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租期:
绞吸船:暂定租赁时间 5个 月,暂定起租日期2026年1月30日,退场日期2026年6月29日,实际起租日期及退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抓斗船:暂定租赁时间 6个 月,暂定起租日期2026年1月30日,退场日期2026年7月29日,实际起租日期及退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泥驳船:暂定租赁时间 6个 月,暂定起租日期2026年1月30日,退场日期2026年7月29日,实际起租日期及退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汕头港广澳港区内。
2.2.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5甲方在每期支付乙方租金时支付比例为85%,扣除月租金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和5%其他保留金,项目完工后办理结算,待本工程全部交工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支付。
2.2.6最高限价:元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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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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