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崇安寺三期项目锅炉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建筑崇安寺三期项目锅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建筑崇安寺三期项目锅炉。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92032。
1.3采购人:中交建筑中心城区文商旅总部经济园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无锡市崇安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县前东街与新生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7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容积率约1.56。西侧新建地块主要功能为酒店、办公、配套商业,东侧地块为风貌及商业建筑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承压热水锅炉三台 。
2.2 交货期: 2026年8月 。
2.3 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地下锅炉房指定位置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燃油/燃气两用承压热水锅炉1台,功率1400KW,效率≥95%,供回水温度95-70℃;燃气承压热水锅炉2台,功率1400KW,效率≥95%,供回水温度95-70℃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所投锅炉设备品牌应为博世(Botch)、菲斯曼(Viessmann)、皓欧(Hoval)、富尔顿(Fulton)及同档次知名合资品牌或相当技术标准锅炉设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3)业绩要求: / 。
(4)体系认证要求: 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5)其他要求: 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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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