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医院江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242026060004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5111
3、项目名称:江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5(万元)
6、最高限价:60.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保险机构承接江陵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得超过3年。在合同期满前30 天,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期内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采购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落实《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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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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