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百六十五)(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百六十五)(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309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三百六十五)(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关于确认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 投资额为
1989.21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补助38.83%、企业自筹61.17%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38.83%、企业自筹61.1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万源北路9号院1、2、3号楼,万源南里47、48号楼。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21457.18 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21457.18 ㎡ ;建筑高度: 18.45m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包括:(1)节能改造工程(2)拆除外窗护栏(3)更换雨水管(4)更换单元门(5)楼梯间墙面、顶棚粉刷,楼梯防护栏杆除锈后油饰(6)空调室外机规整 (7)上下水改造(8)楼梯间照明改造(9)楼梯间线缆规整(10)屋面防雷改造。 。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21457.18 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 ; 建筑面积: 21457.18 ㎡ ;建筑高度: 18.45m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包括:(1)节能改造工程(2)拆除外窗护栏(3)更换雨水管(4)更换单元门(5)楼梯间墙面、顶棚粉刷,楼梯防护栏杆除锈后油饰(6)空调室外机规整 (7)上下水改造(8)楼梯间照明改造(9)楼梯间线缆规整(10)屋面防雷改造。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 设计业绩要求:具备单项投资额在1591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165㎡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等); b. 施工业绩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在确定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申请文件签章有效。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确认成功的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 设计业绩要求:具备单项投资额在1591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165㎡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单项投资额泛指建安工程费或设计概算金额等); b. 施工业绩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且在确定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申请文件签章有效。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确认成功的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否。
五、资格预审方法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7 个。